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兩打兩建”專項行動中,邊發現問題、邊解決問題,探索建立監管長效機制。針對中藥材產業亂象和頑疾,經國務院同意,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等八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藥材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中藥材種植生產經營的全鏈條、各環節的整治和規范提出明確要求。《通知》的出臺,是一次提高中藥材行業整體水平的良機。近日,本報記者專訪了國家總局藥化監管司負責人,對《通知》的重點內容進行了解讀。
記者:國家總局前期對中藥材市場整治取得了哪些成效?約談17個中藥材市場所在地政府負責人之后,這些地方政府對加強中藥材市場管理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什么樣的成效?
答:中藥材市場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國家總局組織對部分中藥材專業市場進行了抽查暗訪,發現中藥材專業市場存在超范圍經營、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制假售假等問題,并與央視等媒體配合,對其中問題嚴重的市場進行了公開曝光。為了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的要求,加強中藥材專業市場的管理,國家總局公開約談了17個中藥材專業市場所在地市級政府的負責人,對中藥材專業市場管理提出明確要求,與其簽署了《中藥材專業市場管理責任書》。
約談會后,各中藥材專業市場所在地政府都高度重視中藥材專業市場管理問題,成立了政府主要負責人牽頭的管理小組,建立市場監督機制、明察暗訪制度和群眾舉報機制,進一步完善群防群治網絡。其中,安徽亳州由市委市政府牽頭及時行動,檢查攤位和門店5395家次,搗毀地下非法加工點9個,查處無照經營5起,查扣中藥材和飲片172個品種。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對發現的2起中藥飲片生產企業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山東菏澤、湖南邵陽、廣州清平等地積極開展約談活動,責成中藥材市場管理方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和整改行動。通過各級政府和監管部門的一系列行動,各地中藥材專業市場的經營秩序有所改觀。
記者:經國務院同意,此次由八部門聯合對加強中藥材管理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藥材管理的通知》,其意義何在?八部門又將如何指導和配合好地方政府管理?
答:中醫中藥是我國的國粹,對防病治病、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發揮著重要作用。中藥材是我國傳統中醫藥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中藥產業的重要基礎。由于中藥材產業鏈長、環節多,涉及多個部門管理,需要在地方政府統一領導下,多部門各盡其職,才能使中藥材管理工作取得實效。為此,經國務院同意,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林業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向各省(區、市)人民政府發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藥材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對中藥材產業全鏈條各環節的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并重點對中藥材種植養殖環節、初加工的管理提出明確要求,對中藥材專業市場管理再次提出要求,對地方政府責任進一步作出明確。同時,還要求各地堅決清退不符合要求的生產經營者,嚴厲打擊制假售假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通知》的出臺將對保證中藥材質量,保障中藥臨床用藥安全有效,推動中藥產業和中醫事業健康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記者:《通知》對中藥材管理的全鏈條各環節都提出了明確管理要求,對于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來說,最重要的任務是什么?
答:隨著中藥產業的快速發展,野生中藥材資源已無法滿足中藥工業化生產的需要,濫采濫挖已造成部分中藥材資源瀕危,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推動中藥材的科學化、規范化種植養殖,對中醫藥的可持續發展,保護資源環境,促進農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當前中藥材市場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如種植缺乏必要的規范和指導,不科學使用農藥化肥造成的有害物質殘留,給中藥材質量造成安全隱患;中藥材產地初加工過于分散和隨意,工藝落后、設備簡陋,導致初加工中藥材過分粗糙,染色增重、摻雜使假現象時有發生;中藥材市場上超范圍經營、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制假售假現象屢禁不止,社會反映強烈。
此次,《通知》對中藥材種植養殖環節強調中藥材資源的保護、利用和可持續發展,提高中藥材種植養殖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嚴禁使用高毒、劇毒農藥,嚴禁濫用農藥、抗生素、化肥,特別是嚴禁使用動物激素類物質、植物生長調節劑和除草劑,鼓勵生產企業使用可追溯的中藥材。另外,對中藥材產地初加工環節,《通知》要求各地對地產中藥材要逐品種制定產地初加工規范,嚴禁濫用硫磺熏蒸等方法,嚴厲打擊產地初加工過程中摻雜使假、染色增重、污染霉變、非法提取等違法違規行為。
下一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將按照《通知》要求,同有關部委共同對部分中藥材專業市場所在地進行抽查,對各地政府中藥材專業市場的整治工作進行監督,對重要中藥材產地的采收加工活動進行明察暗訪,切實加大監管力度,進一步規范中藥材市場秩序,保證中藥材質量。
記者:對中藥材管理,地方政府應該如何履行責任?又該重點加強哪些環節管理呢?
答:中藥材管理需要地方政府重視才能將多方整治形成合力。此次,《通知》在國家總局公開約談的基礎上,對中藥材專業市場管理再次提出要求,強調各地一律不得開辦新的中藥材專業市場,中藥材專業市場所在地人民政府要按照“誰開辦,誰管理”的原則,承擔起管理責任,明確市場開辦主體及其責任,另外還要求構建中藥材電子交易平臺和市場信息平臺,建設中藥材流通追溯系統,切實保障中藥材質量。
《通知》還進一步明確了地方政府責任。要求切實履行地方政府負總責的要求,明確負責中藥材管理的機構和人員,保障必要的經費和工作條件;建立中藥材管理和服務的專業技術機構,完善中藥材產業鏈中各項技術規范,提高中藥材技術服務和質量保障能力;根據國家中藥材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切合本地實際的中藥材產業發展規劃;建立完善中藥材種植養殖、產地初加工和中藥材專業市場各項管理制度,開展誠信體系建設,營造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政策環境,推動地方特色中藥材的集約化、品牌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