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注冊,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照《藥品管理法》的規定,根據藥品注冊申請人的申請,對擬上市銷售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質量可控性等進行審查,并決定是否同意其申請的審批過程。在藥品研制、生產、流通、使用的全過程監管中,藥品注冊管理是從源頭上對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實施監管的重要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通過科學評價,保證上市藥品安全有效,保障和促進公眾健康。
1 2010年藥品注冊管理的重要舉措
2010年,藥品注冊管理工作繼續踐行科學監管理念,緊緊圍繞“質量和效率”這個中心,以風險效益評估和風險管理為核心,堅持“規范審批、公開透明、鼓勵創新”的原則,全面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和法制建設,強化學藥品物研究全程監管,進一步推進審評審批公開公平,提高審評審批效率,較好地履行了《藥品管理法》賦予的職責。
1.1 完善藥品注冊管理法規體系
一是發布了《藥物臨床試驗倫理審查工作指導原則》,規范和指導倫理委員會的藥物臨床試驗倫理審查工作,加強藥物臨床試驗的質量管理和對受試者的保護,提高藥物臨床試驗倫理審查工作質量。繼續開展《藥用原輔材料登記備案管理規定》、《藥品標準管理辦法》、《藥物臨床試驗生物樣本分析實驗室管理規定》、《藥物Ⅰ期臨床試驗管理指導原則》、《藥物臨床試驗中嚴重不良事件報告與監測管理規定》及天然藥物注冊技術要求等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工作。
二是加快藥品研究技術指導原則體系建設。成立了人用藥物注冊技術要求國際協調會(ICH)中國研究小組,對國際標準和技術規范進行深入研究。完成216個國外藥品研究指導原則的翻譯,其中150個擬轉化實施的指導原則已對外征求意見,31個指導原則根據征求意見作了進一步修訂,《藥物致癌試驗必要性的技術指導原則》正式對外發布執行。這些指導原則的建立,使得我國藥品注冊審評更加科學、規范,也將指導和促進我國新藥研發向國際水平看齊。
1.2 確保藥品注冊審評科學、公正、公開
一是構建了已上市藥品、藥用輔料、溶出度測定方法等數據庫,使藥品技術審評建立在科學、量化的基礎上。二是以仿制藥為切入點,制定了化學藥品仿制藥電子申報資料格式,啟動了電子申報,提高審評審批效率。三是通過重大專項專題會、創新品種溝通交流會、專家咨詢會議,以及第三方驗證、專家票決等方式,保證技術審評工作的科學性和公正性。四是進一步嚴格技術審評標準。對于高風險的疫苗、血液制品,堅持審評原則與國際接軌,嚴格技術審評,保證此類品種質量;對于需長期使用的新藥,增加致癌性試驗要求,確保用藥安全;嚴格抗生素品種的立題審查及技術要求。五是繼續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公開審評報告,使申報單位全面了解審評過程和審評決策依據;通過咨詢日、開放日、主任信箱、網上信息反饋等多種形式不斷加強與社會各界的溝通交流,促進審評工作的公開透明,逐步實現“陽光審評”。
1.3 加強中藥、民族藥的監管
一是會同衛生部、國家民委及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同發布了《全國民族醫藥近期重點工作實施方案(2010-2012年)》,強調要充分發揮民族醫藥在少數民族地區防病治病中的積極作用,加強對民族藥的監督管理,保障民族地區廣大人民群眾用藥安全。二是會同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管理的意見》,要求發揮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在中醫臨床診療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促進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科學、健康發展。三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要求,開展了中藥民族藥監管現狀調研,進一步厘清促進中醫藥事業健康發展的思路、步驟和措施。
1.4 加強藥品研究過程的監督管理
一是加強和完善藥品注冊現場核查。各省(區、市)全年累積派出幾百個工作組、近3000人次,開展了藥品注冊現場檢查,為藥品技術審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通過問卷調查和實地調研,對近幾年藥品注冊現場核查工作進行了總結和分析,細化了現場檢查的要點及相關格式要求。
二是開展GLP/GCP認證工作。2010年,共受理15家藥物研發機構的GLP(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申請、48家醫療機構的GCP(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申請,派出80個檢查組、354人次,對129家機構開展了GLP或GCP認證檢查,分別有10家和38家機構通過了GLP和GCP認證。
三是開展藥物臨床試驗電子監管試點。建立了藥物臨床試驗信息化管理系統,并在天津6家醫院開展了藥物臨床試驗電子監管試點。通過開展臨床試驗電子監管,規范了藥物臨床研究行為,提高了臨床試驗監管效率,有效地解決了臨床試驗過程監管缺失問題。
四是開展了藥品注冊申請人管理制度、藥物研究機構分級分類管理模式及藥品研究監管信息系統建設等專題研究工作,探索藥品研究監管的新模式。
2 2010年藥品批準生產上市情況
2010年,共批準藥品注冊申請1000件。其中批準境內藥品注冊申請886件,批準進口114件。批準上市藥品中,化學藥品數量仍居首位,占全年批準上市藥品的88.9%,其次為中藥,生物制品最少。與2009年相比較,2010年批準總數量增加26.2%,主要是由于化學藥品仿制藥批準數量的增加。
表1:2010年批準的藥品情況
注冊分類 | 新藥 | 改劑型 | 仿制藥 | 進口藥 | 合計 |
化學藥品 | 103 | 51 | 640 | 95 | 889 |
中 藥 | 12 | 59 | 9 | 1 | 81 |
生物制品 | 12 | 18 | 30 | ||
合 計 | 1000 |
注:1. 表中數據以受理號計,受理號系申請人提出的一件申請事項的編號。對各申請企業的原料藥、制劑、制劑不同規格分別予以編號。
2. 表中新藥系根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規定按照新藥管理的藥品。化學藥品新藥包括化學藥品注冊分類1-4,中藥新藥包括中藥、天然藥物注冊分類1-7。
3. 表中化學藥品改劑型為化學藥品注冊分類5,中藥改劑型為中藥、天然藥物注冊分類8。
4. 表中化學藥品仿制藥為化學藥品注冊分類6,中藥仿制藥為中藥、天然藥物注冊分類9。
5. 生物制品不進行分類。
圖1:2009年與2010年批準的藥品對比
在886件境內藥品注冊申請中,化學藥品794件,中藥80件,生物制品12件。新藥有124件,占14%;改劑型111件,占13%;仿制藥651件,占73%。
表2:境內藥品化合物(處方)和受理號的對應關系
注冊分類 | 新藥 | 改劑型 | 仿制藥 | 合計 |
化學藥品 (化合物/受理號) |
69/103 | 37/51 | 291/640 | 397/794 |
中 藥 (處方/受理號) |
10/12 | 47/59 | 9/9 | 66/80 |
圖2:2009年與2010年批準的境內藥品對比
注:以受理號計。
表3:2010年批準的化學藥品新藥分布
類別 | 1.5 | 2 | 3.1 | 3.2 | 3.3 | 3.4 | 其他 |
數量 | 2 | 1 | 46 | 10 | 5 | 3 | 36 |
合計 | 103 |
注:“其他”指按《藥品注冊管理辦法》(2005年版)分類申報的一、二、三、四類藥品。
雖然總體上批準品種的重復現象有所緩解,但仍有部分品種較為集中。本年度批準數量超過10個的品種有:氧、注射用頭孢美唑鈉、注射用頭孢地嗪鈉、辛伐他汀片。
批準數量占前10位的品種中,抗生素類占了6席,反映近幾年藥品生產企業仍然對抗生素品種進行了大量的投入。上述抗生素品種均屬于頭孢類、沙星類等常規類別,未見新作用類型和新靶點的抗生素。
對已經批準產品按照適應癥類別進行分類統計,批準產品適應癥前5位的情況如下表:
表4:批準藥品的適應癥
序號 | 適應癥 |
1 | 抗感染 |
2 | 糖尿病 |
3 | 心血管 |
4 | 呼吸系統 |
5 | 抗腫瘤類 |
上述數據表明,2010年,藥物研發活動保持良好有序態勢,批準上市藥品分布于多個治療領域,為臨床醫療提供了更多的藥品和治療手段。
3 批準藥物臨床研究情況
2010年批準藥物臨床研究情況如下表:
表5:2010年批準藥物臨床研究情況
注冊分類 | 臨床試驗 | 生物等效性試驗 | 合計 |
化學藥品 | 600 | 180 | 780 |
中 藥 | 55 | / | 55 |
生物制品 | 81 | / | 81 |
總 計 | 916 |
注:以受理號計。
與2009年相比,2010年批準進入臨床研究的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均有所增加,批準進入臨床研究的藥物總數也有所增加。
表6:2009年與2010年批準藥物臨床研究概況比較
注冊分類 | 2009年 | 2010年 | 2010年與2009年比較 |
化學藥品 | 627 | 780 | +24% |
中 藥 | 81 | 55 | -32% |
生物制品 | 64 | 81 | +27% |
總 計 | 773 | 916 | +18% |
注:以受理號計。
2010年,共批準32個全新化合物進入臨床研究,批準了158件國際多中心臨床研究申請。
批準進入臨床試驗的藥物,既涵蓋在我國疾病譜中占重要位置的常見疾病和多發疾病,如腫瘤、心血管病等的治療藥物,也包括了社會影響度高的一些罕見性疾病的治療藥物。對于符合《藥品注冊特殊審批管理規定》要求的,按照特殊審批程序開展審評審批,促進藥物研究進程。為保護患者權益,對利伐沙班等無充分研究基礎、不符合我國治療領域用藥原則的國際多中心臨床試驗申請,以及生物素化依達肝素等國外臨床研究已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的臨床試驗申請,均未批準在中國開展臨床試驗。
4 批準重要治療領域品種情況
4.1 治療罕見病的藥品
原發性肺動脈高壓屬于罕見病,疾病發展迅速、預后效果差、可選擇藥品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高度關注國際藥品研發進展及治療措施,2010年批準了安立生坦進口上市,批準了可溶性鳥苷酸環化酶(sGC)激動劑和長效非前列素類前列環素受體(IP受體)激動劑進入臨床試驗。
有條件批準了甲磺酸伊馬替尼片用于隆突性皮膚纖維肉瘤(DFSP)的治療。
批準了用于治療特發性肺纖維化新化合物的國際多中心臨床試驗,為我國患者盡早獲得有效的治療藥物提供了可能。
4.2 預防、治療及診斷用生物制品
為貫徹國家血液安全策略,配合衛生部血站血篩試點計劃的開展,按照“特殊審評程序”,批準了3個國產及2個進口的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1)核酸檢測試劑盒(PCR-熒光法),為今后血站核酸檢測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為輸血“窗口期”防止HBV、HCV和HIV感染提供了保障。
近年來,我國手足口病發病率上升,重癥病例和死亡病例也呈現增加趨勢,兒童健康受到嚴重威脅,開展疫苗研制是推進國家健康策略的迫切需要。2010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啟動特殊審批程序,組織和協調多方專家,對國內3家企業申報的腸道病毒71型(EV71)滅活疫苗進行研制指導、審評論證,使研發有序推進,并批準其進入臨床試驗。
批準谷賴胰島素注射液進口,為控制糖尿病患者膳食血糖提供了新的治療手段。批準了重組人腫瘤壞死因子受體-抗體融合蛋白進口,為中、重度活動性類風濕關節炎患者以及常規治療無效的重度活動性強直性脊柱炎患者提供了更多的治療選擇。
批準了首家國產聚乙二醇化重組人粒細胞刺激因子注射液生產,用于降低發熱性中性粒細胞減少所引起的感染發生率。該品種上市后,患者由一天一次用藥,減為一周一次用藥,有利于簡化治療方案,提高用藥順應性。
4.3 治療HIV感染的藥品
批準了首家國產拉米夫定片生產。該藥品是《中國艾滋病診療指南》中抗病毒治療方案的一線用藥,它的批準,可使國內艾滋病患者獲得質量相同而價格低廉的治療藥品。
4.4 治療腫瘤的藥品
按照創新藥特殊審批程序,采用重大新藥創制專項專題審評會形式,對我國自主研發的小分子靶向新藥鹽酸埃克替尼片進行了技術審評,并批準生產。
批準地拉羅司分散片進口,用于治療6歲以上β-地中海貧血患者因頻繁輸血所致慢性鐵負載,并將給藥方式調整為一天一次,提高臨床用藥依從性。批準氟維司群注射液進口,用于“晚期乳腺癌內分泌治療”,為臨床芳香化酶抑制劑內分泌治療失敗人群提供了一種新的治療選擇。
批準多個新劑型藥物進行臨床研究或生產上市,如地西他賽脂質微球注射液、鹽酸米托蒽醌脂質體注射液、鹽酸多柔比星脂質體注射液等,提高了腫瘤臨床治療效果。
4.5 抗感染類藥品
批準了注射用鹽酸替加環素進口。該藥品具有明顯的抗耐藥菌優勢,是對當前廣泛關注的“超級細菌”具有抗菌活性的兩種抗生素之一,為我國應對超級細菌提供了選擇。
4.6 治療結核病的藥品
批準了按照《中國結核病防治規劃實施工作指南》設計的固定劑量的復方制劑乙胺吡嗪利福異煙片Ⅲ、乙胺吡嗪利福異煙片Ⅳ進入臨床試驗,對于簡化病人的治療,提高用藥的順應性,有效防止耐藥性的產生將發揮重要作用。
4.7 治療精神神經類疾病藥品
批準了國內自主研發的丁苯酞氯化鈉注射液。該藥品的上市,為急性缺血性腦卒中患者提供了一種新的治療選擇。
批準了普瑞巴林膠囊進口,用于治療皰疹后神經痛。
4.8 中藥
在流行性感冒、小兒手足口病等中醫藥優勢治療領域,批準了熱感糖漿、魚金清解口服液等品種進行臨床研究。對改劑型后能夠體現出明顯臨床應用優勢的品種,如蠲哮顆粒、消腫鎮痛巴布膏劑等批準進入臨床研究。
5 注冊受理量的趨勢和變化
2010年,藥品注冊申請受理總量共計6294件,與2009年受理量基本相當。其中,新注冊申請為3066個,補充申請為3228個。國內注冊申請約占受理總量的80%,進口申請約占20%。化學藥品注冊申請數量占受理總量的80%以上,中藥約10%,生物制品約8%。
表7:2010年藥品新注冊受理情況表
注冊分類 | 國內申請 | 進口申請 | 小 計 | |
新藥申請 | 改劑型及仿制藥申請 | |||
化學藥品 | 821 (320) |
1321 (507) |
565 | 2707 |
中 藥 | 134 | 44 | 4 | 182 |
生物制品 | 98 | 79 | 177 | |
合 計 | 2418 | 648 | 3066 |
注:括號內數據為化合物數量,其他以受理號計。
表8:2010年藥品補充申請受理情況表
注冊分類 | 國產補充申請 | 進口補充申請 | 小計 |
化學藥品 | 1940 | 547 | 2487 |
中 藥 | 412 | 38 | 450 |
生物制品 | 189 | 102 | 291 |
合 計 | 2541 | 687 | 3228 |
圖3:2009年與2010年藥品注冊受理情況對比
圖4:2009年與2010年補充申請受理情況對比
數據表明,申報結構仍然保持合理。國內化學藥品新藥、改劑型和仿制藥申請,分別占化學藥品總申報量的38.3%、7.6%、54.1%,與2009年基本持平;中藥新藥、改劑型、仿制藥申請,分別占中藥總申報量的75.2%、17.4%、7.4%,與2009年相比,中藥新藥比例提高約20個百分點。
數據顯示,1類新藥申報量明顯增加,反映了政府企業和社會各界更加注重新藥的研制。2010年,受理了6種“替尼”類抗腫瘤、3種抗生素類(培南類,沙星類和頭孢類各1種)及3種“福韋”類新藥的注冊申請,反映出企業對抗腫瘤、抗病毒和抗感染創新藥的研發更為關注,投入更多。
6 結語
2011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根據國家新藥創制戰略部署,繼續優化完善工作程序,探索創新注冊審評模式,提高審評質量和效率,嚴格控制上市藥品風險,依法依規開展藥品注冊審批工作,有效引導藥品研發向創新方向發展,努力保障上市藥品安全、有效和質量可控,保障和促進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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